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滇中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自貿試驗(經濟合作)區管委會,各直屬機構,市屬企業:
《昆明市加快推動磷石膏綜合利用二十條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23日
昆明市加快推動磷石膏綜合利用二十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實抓好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加快推動磷石膏綜合利用,促進全市磷化工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強污染防治
(一)組織開展排查整治。認真落實國家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組織排查整治磷化工企業環境污染隱患,整治污染防治設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磷化工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排污許可管理有關規定,規范磷化工企業排污行為,強化磷石膏排放的源頭監管,嚴厲查處違規處置磷石膏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堅決守住磷石膏污染防治的底線!彩猩鷳B環境局牽頭負責,西山區、東川區、晉寧區、安寧市、富民縣、宜良縣、尋甸縣人民政府(以下簡稱7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ǘ┱J真落實臺賬制度。指導企業建立覆蓋磷石膏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的磷石膏管理臺賬,如實記錄產生磷石膏的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規范生態環境統計,加強統計數據的分析研判,做到磷石膏底數清、情況明、可追溯、可查詢!彩猩鷳B環境局牽頭負責,7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三)加強磷石膏庫監管。嚴格執行磷石膏庫環保、安全標準和規定,加強對磷石膏庫的日常監督管理。加大磷石膏庫環保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對存在生態環境和安全隱患問題的磷石膏庫,指導企業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一庫一策、督促整改落實,有效防控和化解磷石膏庫環境安全風險!彩猩鷳B環境局、市應急局牽頭負責,7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二、促進源頭減量
。ㄋ模﹪栏裾{控產能規模。嚴格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禁新建限制、淘汰類磷化工項目。加強傳統磷肥行業監管,嚴控磷銨等行業新增產能,依法依規推動磷化工行業落后產能退出。〔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7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五)推動產業優化提升。加快推動磷化工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磷化工產業聚集發展、轉型發展、綠色低碳發展。鼓勵磷化工企業對傳統生產工藝和設備開展升級改造,通過技術提升、設備升級、系統優化,實現磷資源的高效利用、循環利用,努力降低磷石膏產生強度。鼓勵企業對濕法磷酸進行凈化分級利用,優化產品結構,延伸產業鏈,推動上下游協同、產業間協同,鼓勵磷化工產業向食品、醫療、電子新材料等領域延伸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7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三、推動綜合利用
。╅_展技術研發攻關。支持龍頭企業、骨干企業聯合高校、科研單位、服務機構等力量,開展磷石膏綜合利用關鍵共性技術的攻關研究,研發和推廣少產生磷石膏、促進磷石膏綜合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推動磷石膏綜合利用技術研究成果的市場化應用,努力構建磷石膏綜合利用技術創新—試驗示范—產業應用的閉環體系。〔市科技局牽頭負責,7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七)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將磷石膏綜合利用納入招商引資重要內容,積極引進一批在產品、技術、商業模式、綠色發展等方面具備成熟條件和優勢的磷石膏綜合利用企業到昆明投資,為項目做好服務保障,全力推動項目落地建設、投產達產。〔市投資促進局牽頭負責,7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ò耍┘訌娎媚芰ㄔO。推廣國家發布的有關磷石膏綜合利用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導向目錄,加強對磷石膏綜合利用重點項目的服務指導,培育壯大龍頭企業、提升綜合利用能力、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支持建設磷石膏規模化綜合利用示范工程,推動磷石膏綜合利用產業做大做強、聚集發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7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ň牛┩貙捑C合利用途徑
1.開展利用預處理。鼓勵濕法磷酸生產企業優化磷石膏處理工藝,通過水洗、陳化、轉晶、中和等方法對磷石膏進行凈化處理,提高磷石膏品質,為綜合利用企業提供原料保障!彩泄I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7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2.推廣建材方向利用。支持建材行業與磷化工行業耦合發展,合力推動磷石膏在建材領域的綜合利用。鼓勵現有水泥生產企業優化產品結構、優化喂料系統,提高磷石膏水泥緩凝劑的使用比例;支持利用磷石膏生產高強石膏粉、建筑石膏粉以及石膏板、石膏砌塊、石膏模盒、石膏基干混砂漿等建材產品,在建材領域大力推動磷石膏的綜合利用!彩凶》砍青l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7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3.鼓勵生態修復利用。在確保環境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企業對磷石膏進行無害化處理,鼓勵企業優先采用生態修復等方式對磷石膏加以利用,對無法利用的,指導企業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進行分類貯存或處置。在具備條件的縣(市)區,組織開展礦坑生態修復項目利用無害化磷石膏的工程試點,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環境污染防治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規定和措施,加強全過程的服務指導、監督管理,及時總結有關經驗做法并組織推廣!彩凶匀毁Y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7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4.探索多領域的利用。鼓勵企業利用磷石膏制硫酸聯產水泥(活性氧化鈣材料),促進磷石膏循環利用;支持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對磷石膏進行活化改性,拓展在塑料制品、復合材料等領域的利用路徑;組織開展磷石膏在公路工程、市政道路路基材料及土壤改良等領域的應用研究,適時開展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7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四、加強推廣應用
。ㄊ﹪栏褓|量監管。鼓勵科研機構、社會團體及企業積極參與制定涉及磷石膏綜合利用的有關標準。建立磷石膏產品專業檢測中心,組織開展磷石膏綜合利用產品品質檢驗;認真落實磷石膏產品質量標準,加強質量監管,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磷石膏綜合利用產品的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十一)加強推廣應用。研究制定昆明市推廣應用磷石膏建材的專項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支持昆明市生產的磷石膏建材產品開展綠色建材產品的評價認定,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領域大力推廣應用;認真落實國家、省級部門關于磷石膏建材設計、施工、驗收的技術標準及應用技術導則,在新建建筑施工圖審查和竣工驗收及備案環節,對自評價和審查作出規定,明確各類建筑磷石膏建材的應用要求;適時發布磷石膏建材產品目錄和造價信息,全力推動磷石膏建材應用示范工程的建設,積極培育磷石膏建材應用市場,確保昆明市生產的磷石膏建材產品得到較好的推廣應用!彩凶》砍青l建設局牽頭負責,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五、實施政策支持
。ㄊ┘哟筘敹惙龀至Χ。市級財政支持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等職能部門科學統籌部門預算,加大磷石膏綜合利用扶持力度。認真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涉及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磷石膏綜合利用開辟綠色信貸通道,積極為綜合利用企業提供綠色金融服務。〔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ㄊ┲С珠_展項目建設。將磷石膏綜合利用工作納入昆明市“十四五”循環經濟和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重要內容進行推動,支持企業實施磷石膏綜合利用工程,積極向上級發展改革部門爭取項目資金支持。對在昆明市轄區內實際完成投資2000萬元及以上的磷石膏綜合利用項目,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單個企業累計補助不超過300萬元。〔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實施綜合利用獎補。鼓勵企業按照國家和省級有關要求開展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推動磷石膏資源化、規模化綜合利用。對評價認定每年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量達到5萬噸及以上(干基)的相關企業實施獎補,具體標準為:(1)利用磷石膏制酸聯產水泥(氧化鈣材料)、生產高強石膏粉(無水二型石膏粉)及其制品、在超細化填料等領域進行高質化利用的,按10元/噸進行獎補。(2)利用磷石膏生產建筑石膏粉的,按5元/噸進行獎補;利用建筑石膏粉延伸生產石膏砂漿、石膏板、石膏砌塊、石膏模具、加氣磚、路沿石等石膏建材制品的,按3元/噸進行獎補。(3)在水泥(水泥熟料)、水泥添加劑(水泥緩凝劑、水泥速凝劑)生產中綜合利用磷石膏的,按5元/噸進行獎補(利用磷石膏基水泥緩凝劑的,按3元/噸進行獎補)。同一個企業可按不同產品的補助標準同時申報獎補,原則上各縣區范圍內單個企業每年累計獎補不超過200萬元!彩泄I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ㄊ澹┕膭罴夹g平臺創新。對我市承擔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重要平臺建設的磷石膏綜合利用企業,采取后補方式分別給予不超過500萬元、1000萬元的建設引導經費。引導和支持磷石膏綜合利用知識產權的創造和應用,對獲得昆明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認定的企事業單位,分別給予8萬元、10萬元獎補。對建成市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試點且從事磷石膏產品檢測檢驗的機構,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創建認定為國家或省級檢驗中心的磷石膏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ㄊ┲脴藴手贫。鼓勵昆明市有關單位積極參與磷石膏綜合利用標準體系的制定,其中:每主導制定一項國家標準,補助30萬元,參與制定且排序在第二位的補助20萬元,排序在第三位及以后的,補助15萬元;每主導制定一項行業標準,補助15萬元;每主導制定一項省級地方標準,補助10萬元;被政府采信的團體標準,每主導制定一項,補助5萬元。〔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ㄊ撸┳龊庙椖恳乇U。對磷石膏綜合利用項目涉及的土地供應、項目備案、節能審查、環境評價、施工許可、電力保障等事項,有關職能部門應全力做好服務保障!彩凶匀毁Y源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7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六、認真組織落實
。ㄊ耍┘訌娊M織領導。成立昆明市推動磷石膏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領導任組長,市級有關職能部門及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人為成員,統籌推進磷石膏綜合利用相關工作,推動政策措施的落實,促進磷石膏綜合利用水平的不斷提升。
(十九)強化責任落實。建立上下一體、分工負責、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市級各職能部門要加強統籌謀劃、加強分析研判,對上加強請示報告,積極爭取更多政策、資金支持;對下加強業務指導,對縣(市)區和企業強化服務保障,積極幫助協調解決磷石膏綜合利用工作中的困難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將磷石膏綜合利用工作納入本級政府重要工作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動,研究制定加快推動轄區磷石膏綜合利用的政策措施,明確任務清單、措施清單、政策清單、時限清單、責任清單,狠抓工作落實,全力提升轄區磷石膏綜合利用水平。按照“誰排渣誰治理、誰利用誰受益”的要求,聚焦磷石膏綜合利用產業鏈上的企業,強化企業生態環境保護的首位意識,壓實企業污染防治和綜合利用的主體責任,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任務。對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推進緩慢的單位進行通報,督促整改落實。
。ǘ┘哟笮麄饕龑。利用新聞媒體及網絡平臺,積極開展磷石膏污染防治、綜合治理等方面的宣傳,發布磷石膏綜合利用的有關動態信息、政策措施,組織推介磷石膏建材產品和示范項目,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磷石膏建材推廣應用的良好氛圍,努力消除“談磷色變”的認識誤區,合力推動綜合利用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
本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國家、省級部門新出臺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關于《昆明市加快推動磷石膏綜合利用二十條措施》的政策解讀
一、有關背景
2021年7月,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云南省反饋指出:云南省每年產生磷石膏約2300萬噸,但每年僅能利用390萬噸,綜合利用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昆明作為國家高濃度磷復肥基地和國家新型工業化(磷化工)產業示范基地,在為國家糧食安全提供磷肥保障的同時,也伴隨產生了大量的磷石膏,承載著較大的處置利用壓力。為認真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推動提升全市磷石膏綜合利用水平,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制定印發了《昆明市貫徹落實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實施方案》,其中明確提出了“建立健全昆明市磷石膏綜合利用政策措施,不斷提高磷石膏綜合利用能力”的工作要求。
二、起草情況
為做好政策措施的制定工作,昆明市組織對全市產生磷石膏的企業進行了實地調研,組織市級有關職能部門及云天化集團、祥豐集團到貴州學習借鑒經驗做法,聯合昆明理工大學、云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安寧市磷石膏應用技術中心、昆明市建筑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專家及重點企業負責人對加快推動昆明市磷石膏綜合利用工作進行分析研判,充分征求市級職能部門和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意見,最終形成《昆明市加快推動磷石膏綜合利用二十條措施》(以下簡稱“二十條措施”),以指導推進全市磷石膏綜合利用工作。
三、主要內容
《二十條措施》遵循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體、以用促產”的思路,緊扣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要求,從加強污染防治、促進源頭減量、推動綜合利用、加強推廣應用、實施政策支持、認真組織落實六個方面明確了各職能部門、各相關縣市區政府及磷化工企業在加快推動磷石膏綜合利用過程中的工作重點、任務區分、扶持政策及責任落實等內容。
。ㄒ唬┘訌娢廴痉乐。要求組織排查整治、規范排污行為、落實臺帳制度、加強磷石膏庫監管、嚴厲查處違規處置磷石膏違法行為。
(二)促進源頭減量。要求嚴格調控產能規模,嚴控磷銨等行業新增產能;推動磷化工產業優化提升,促進磷化工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推動綜合利用。要求組織技術研發攻關、加強利用能力建設、開展招商引資;支持建材行業與磷化工行業耦合發展,合力推動磷石膏在建材領域的綜合利用;在確保環境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企業對磷石膏進行無害化處理,鼓勵企業優先采用生態修復等方式對磷石膏加以利用;組織開展磷石膏在公路工程、市政道路路基材料及土壤改良等領域的應用研究,適時開展試點示范項目建設。
。ㄋ模┘訌娡茝V應用。從加強磷石膏綜合利用產品質量監管、制定昆明市推廣應用磷石膏建材的專項政策措施、切實加大推廣應用力度等方面提出要求。
。ㄎ澹⿲嵤┱咧С帧闹С珠_展項目建設、實施綜合利用獎補、鼓勵技術平臺創新、助力利用標準制定、做好項目要素保障等方面明確了具體扶持政策。
(六)認真組織落實。成立昆明市推動磷石膏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領導任組長,市級有關職能部門及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人為成員,建立分工合作、齊抓共管、合力推動的工作機制,統籌推進磷石膏綜合利用相關工作,推動政策措施的落實,促進全市磷石膏綜合利用水平的不斷提升。